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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 18:26:22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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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充市。学校创建于1946年,秉承“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的办学理念和“勤奋、求实、敬业、创新”的校训精神,发扬“从严治校、严谨治学、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优良传统,坚持“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宗旨,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及地方建设,努力彰显教师教育特色。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社会声誉优良的综合性大学,被誉为“读书的好地方、选才的好去处”。

学校始终坚持立教报国、育才造士,矢志不渝为民族复兴和地方建设服务;始终坚持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矢志不渝为基层教育和基础教育服务;始终坚持从严治校、严谨治学、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矢志不渝传承和弘扬学校的办学精神;始终坚持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共谋发展、争创一流,矢志不渝擘画和推进强校事业。学校发展不断取得新进步,办学实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成功入选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首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是四川省确定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四川省重要的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基地、在职教师培训基地、教师专业发展研修基地、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研究基地,是国家天文科学数据中心教育研发应用中心共建单位,是全省被授牌“四川省优秀大学生选调基地”的首个省属高校,是首批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高校中的唯一省属高校。

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学校发轫于抗战初期内迁至四川省三台县办学的国立东北大学。1946年,东北大学迁回沈阳,留川师生在川北有识之士倡议及川北三十六县十盐场支持下,于三台原校址创建私立川北农工学院。1949年私立川北农工学院与著名墨学专家伍非百先生创立的西山书院共同组建私立川北大学。1950年学校迁至南充市,与私立川北文学院合并组建公立川北大学。1952年学校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等高校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1956年学校一分为二,部分迁往成都,留在南充的部分更名为南充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南充师范学院,1964年历史系又从成都整体迁回南充,1989年恢复“四川师范学院”校名,2003年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

学科门类齐全,特色优势突出。现有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入围2022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全球1000强,位居中国内地上榜高校第148—163位次区间。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化学学科入围US News2023世界大学学科榜单,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入选“2022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榜”,生态学、天文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史、数学等学科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生态学与生态治理学科领域”和“政治学与社会治理学科群”入选四川省一流学科。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工程实验室1个,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南充市重点实验室7个;拥有省级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3个,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团队4个,四川新型智库2个。建有国家淡水渔业工程技术中心西南分中心、国家林业局竹资源培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熊猫主食竹保育示范基地;建有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区域文化研究中心、四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等3个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及巴基斯坦研究中心、四川省落下闳研究中心等其他6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有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四川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四川省生态文明普及基地、四川省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川北历史文化社科普及基地、川东北环境教育与科普基地、川东北航空模型科普教育基地、川东北机器人科普基地等科普教育与社会实践基地。

师资力量雄厚,时代英才辈出。著名墨学专家伍非百,著名古代文学专家郑临川、周虚白、傅平骧,史学专家吴景贤、赵吕甫、龙显昭,哲学专家李耀仙,遗传学专家汤泽生,国际公认大熊猫生态生物学研究奠基人胡锦矗等一大批知名专家学者,为学校发展积淀了深厚的学术底蕴。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7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10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900余人。获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各级各类人才称号130人次;获评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四川省“四有”好老师1人,四川省教学名师5人。

教学成果丰硕,育人质量过硬。学校有82个本科专业,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共35000余人。学校先后承担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项目400余项、省级850余项。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7门;获批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2个;获批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项、国家级“十三五”规划教材1部、国家级部委规划教材1部、国家级“新文科”人才培养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获国家级、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89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97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50余项;22篇研究生教学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70多年来,累计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人才40余万名,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师范特色鲜明,师培体系完善。学校开办21个师范专业,其中8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加强与基础教育的交流合作,在省内外建立200余个教育实习基地;与基础教育学校联合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牵头成立成渝地区小学教育联盟,与成都市实验小学等14所省名优小学共建小学全科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在巴中、德阳、南充市顺庆区和营山县等地组建附属中学。先后组织实施国培、省培、“一村一幼”“骨干教师”“校长培训”等各级各类师资培训300余项,培训中小学教师10万余人次。学校实施项目联合申报计划,近五年校内省级重点哲社基地为中小学教师科研课题立项478项;与中小学合作申报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获批省级一流课程19门;合作编写出版教材12部,积极助推基础教育优质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

科研实力雄厚,服务成效显著。近年来,学校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13271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314篇,SSCI收录论文32篇,CSSCI、CSCD来源期刊论文867篇;出版学术专著277部。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技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8项;获国家发明专利101项,实用新型专利161项。建有四川省组织修复材料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大学科技园、朱德研究中心、生态研究院、公共政策研究院、乡村振兴发展研究院、教育研究院、中华档案文献研究院等科技转化与社会服务科研机构。“十三五”以来,累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700余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项目214项(含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整理与研究”“5-11世纪中国文学写本整理、编年与综合研究”2项),省部级项目419项;承接包括青藏高原第二次综合科学考察、成兰铁路、兰渝铁路等生态环境评估项目在内的国家重大战略工程建设等相关项目。与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和四川省大熊猫生态与文化建设促进会,卧龙、蜂桶寨、唐家河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签署合作协议,多次牵头承担国家林业局大熊猫全国调查研究项目。与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研究机构搭建技术研发平台;与地方政府就基层治理、川陕苏区党史研究与宣传、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整理与研究、地方立法、共建附属医院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与国家天文科学数据中心共建教育研发应用中心,投资建设50BiN中国节点望远镜(全国唯一高校),建立与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紫金山天文台科研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学校领衔发现的“CWNU星团表”成为国际上首次以中国高校及科研院所名字命名编号大样本的天体星表。

交流合作广泛,对外开放深入。学校先后与南充、德阳、泸州、遂宁、巴中、徐州、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等地方政府及部门签署校地合作协议;与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学校与日本千叶大学(Chiba University)、英国桑德兰大学(University of Sunderland)、马来西亚世纪大学(SEGi University)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高校签署校际合作协议,并开展各类层次、不同国别的学术交流、互派访学、学生联培等项目,形成了对外交流合作的良好局面。

办学条件完备,环境优美宜人。现有行署、华凤、临江(在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亩,校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绿化面积70余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10余万平方米。图书馆是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馆藏纸质图书300余万册,其中,珍藏古籍5600余种、74000余册;电子图书400余万册,中外文数据库75个。

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新征程上,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治蜀兴川生动实践,大力实施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359”战略,为加快建成教师教育特色更加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强大教育力量。

历史沿革


1946-05在四川省三台县建立私立川北农工学院。设农艺、农经 、化学工程、土木工程、工商管理、数理、农田水利七 个系。
1949-121949年12月,私立川北农工学院与西山书院合并组建私立川北大学。设文商学院、理工学院和农工学院,增设中文、哲史二个系。

1950-07学校迁至南充市,与川北文学院合并组建公立川北大学。

1950-09更名为川北大学。增设水利、土木、化工、电机、采矿五个一年制专修科。
1952-10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学校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的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设中文、历史、化学、数学、物理五个系及相应的专业。
1956-08原学院本科专业迁往成都,专科留在南充,更名为南充师范专科学校。增设生物系及相应的专业。
1958-11更名为南充师范学院。增设外语、地理、物理、政治四系共计九系及相应的专业。
1989-01校名恢复为四川师范学院。

2003-04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

现任领导


  • 党委书记
  • 党委副书记、校长
  •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党委常委、副校长
  • 党委常委
  • 历任领导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王安平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西华师范大学副校长

    2015.07—2022.06
    2009.08—2015.07
    2004.09—2009.08

    张  健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2015.03—2017.09

    杨树政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四川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8.12—2015.07
    2003.09—2008.12
    2001.04—2003.09

    陈 宁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2006.07—2015.03

    佘正松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校长
    四川师范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四川师范学院院长
    四川师范学院副院长

    2006.09—2008.12
    2003.04—2006.09
    1997.12—2003.04
    1994.08—1997.12
    1993.08—1994.08

    陈正安

    四川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四川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四川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四川师范学院副院长
    南充师范学院副院长

    1994.08—1997.12
    1991.12—1994.07
    1990.03—1991.11
    1989.01—1990.02
    1983.10—1988.12

    邓学界

    四川师范学院院长
    四川师范学院副院长
    南充师范学院副院长

    1991.12—1994.08
    1989.01—1991.11
    1981.12—1988.12

    梁德玺

    四川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四川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四川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南充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南充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1991.10—1994.08
    1989.04—1991.09
    1989.01—1989.03
    1982.06—1988.12
    1979.11—1982.05

    汤泽生

    四川师范学院院长
    南充师范学院院长

    1989.01—1991.11
    1983.10—1988.12

    罗兴波

    四川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南充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南充师范学院院长
    南充师范学院副院长

    1989.01—1989.04
    1983.10—1988.12
    1982.02—1983.10
    1979.11—1982.01

    章润瑞

    南充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南充师范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南充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南充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革委会主任

    1982.02—1983.10
    1979.11—1982.01
    1978.05—1979.11
    1977.02—1978.05

    黄艾民

    南充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南充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南充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1978.05—1979.10
    1971.04—1978.04
    1963.11—1966.06

    苏 华

    南充师范学院副院长
    南充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南充师范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1978.05—1979.10
    1958.11—1966.06
    1957.11—1958.10

    苏 藜

    南充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南充师范学院副院长
    南充师范专科学校校长
    四川师范学院副院长

    1971.04—1978.05
    1958.10—1966.06
    1954.08—1958.10
    1954.09—1956.07

    汤新杰(军代表)

    南充师范学院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

    1969.04—1973.09

    王叙五

    南充师范学院院长
    南充师范学院副院长

    1964.01—1966.06
    1958.10—1963.12

    段可情

    四川师范学院建院委员会主委

    1952.10—1954.08

    贾子群

    川北大学校务管理委员会主委
    公立川北大学校务整理委员会主委

    1950.10—1952.09
    1950.07—1950.09

    王宏实

    私立川北大学校长

    1949.11—1950.06

    曾济宽

    私立川北大学校长

    1949.05—1949.10

    陈豹隐

    私立川北大学校长(未到职)

    1949.05—1949.10

    杨志龙

    私立川北农工学院院长

    1948.08—1949.04

    李季伟

    私立川北农工学院院长

    1946.05—1948.03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张 明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西华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8.12—2023.09

    张泽钧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20.08—2023.05

    刘利才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18.05—2022.09

    2010.07—2018.05

    刘 进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17.07—2021.07

    聂应德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四川师范学院副院长(其间: 2002.01任党委常委)

    2009.08—2018.04

    2003.09—2009.08

    2001.04—2003.09

    李 健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04.09—2018.02

    刁永锋

    西华师范大学副校长

    2010.05—2017.05

    刘玉平

    西华师范大学副校长
    四川师范学院副院长

    2003.09—2016.12
    2001.04—2003.09

    彭正松

    西华师范大学副校长

    2004.09—2016.08

    徐远火

    西华师范大学副厅级调研员

    2011.02—2015.05

    李万斌

    西华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四川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2003.09—2007.02
    2003.04—2003.09

    徐安兴

    西华师范大学副校长
    四川师范学院副院长

    2003.09—2004.09
    1998.11—2003.09

    苏智先

    四川师范学院副院长

    1998.11—2003.11

    谭辉旭

    四川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四川师范学院副院长

    2001.04—2002.08
    1997.12—2001.04

    王国晖

    四川师范学院副院级调研员

    1993.11—2002.04

    蔡铎昌

    四川师范学院副院长

    1991.12—2000.09

    彭家理

    四川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1997.12—2000.08

    张明德

    四川师范学院纪委书记

    1995.06—1999.11

    冯文广

    四川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1993.11—1999.05

    康纪权

    四川师范学院副院长

    1994.08—1998.07

    罗大荣

    四川师范学院副院长

    1991.12—1997.11

    段明安

    四川师范学院纪委书记

    1991.10—1995.06

    龙显昭

    四川师范学院副院长
    南充师范学院副院长

    1989.01—1991.11
    1986.12—1988.12

    肖泽骠

    南充师范学院副院长

    1979.11—1986.02

    郭文佃

    南充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6.06—1978.05

    吉 喆

    四川师范学院副院长

    1954.09—1956.07

    伍非百

    川北大学校务管理委员会副主委

    1950.10—1952.09

    徐孝恢

    川北大学校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公立川北大学校务整理委员会副主任

    1950.10—1952.09
    1950.07—1950.09






                        



    机构设置


    科技处是学校自然科学类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学校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学校科技管理的规章制度,促进学校各项科技任务的完成;

    2.负责各级各类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验收等工作,依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各类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及经费的日常管理;

    3.负责各类自然科学科研平台及创新团队等的申报、评估、验收等过程管理工作;

    4.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登记、上报、交流、推广应用、请奖等管理工作;

    5.组织与协调全校科技力量,开展科技服务、科技合作、科技成果转让、科技咨询活动;

    6.把握国内外自然科学有关学科的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开展科技信息交流。协调校内学术报告会,引导各学院(所、中心)积极开展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7.科技成果统计,科研业绩考核;

    8.收集、整理、保存、上交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9.完成校领导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 部门介绍

    社科处是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学校人文社科类研究工作发展规划、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人文社科研究平台、人文社科学术交流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起草、出台学校有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的重要文件和管理制度。

    3.组织申报与管理人文社科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并对科研项目进度、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组织申报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及科研成果的鉴定及管理。

    5.负责人文社科研究平台的组织评审、科研业务活动管理、业务指导、业绩考核。

    6.负责人文社科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组织、评审与过程管理。

    7.负责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建设与管理。

    8.负责全校人文社科科研业绩的考评。

    9.协调校内外专家讲座、校内学术报告会,引导各学院(所、中心)积极开展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10.加强与国家社科规划办、教育部、省教厅、省社科联、省委宣传部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

    11.组织与协调全校人文社科科研力量,开展人文社科科研服务、人文社科科研合作、人文社科科研咨询等活动。

    12.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完成科研业绩考评、科研成果认定等工作。

    13.负责管理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工作其它相关业务,完成校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部门简介

    西华师范大学创建于1946年,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入围2022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全球1000强,位居中国内地上榜高校第148—163位次区间。学校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第二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历史沿革。1988年成立研究生科(1979-1988年隶属于教务处师资科),1996年成立研究生处。2010年研究生处更名为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党总支)。2012年设立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与研究生学院合署办公)。2015年研究生学院更名为研究生院。

    工作职能。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就业等相关工作。研究生院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培养与学位等相关工作。

    学位点概况。学校现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林学、公共管理等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法律、教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文物与博物馆、电子信息、农业、公共管理、会计、艺术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6个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化学学科入围US News 2023世界大学学科榜单。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入选“2022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榜”。“生态学与生态治理学科领域”和“政治学与社会治理学科群”入选四川省一流学科。生态学、天文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史、数学等学科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现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工程实验室1个,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2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南充市重点实验室7个。拥有省级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3个,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团队4个,四川省新型智库2个。

    人才培养。40余年来,学校授予硕士学位近2万人,培养出一批为教育、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目前,在校研究生5262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4412人(含专业学位研究生2273人),非全日研究生850人。

    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作者:研究生院 日期:2023-09-19 浏览量:28053

    学校中文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简称“西华师大”;英文名称为“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简称“CWNU”,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实施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学校现有华凤校区(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和行署校区(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

    学校互联网域名是www.cwnu.edu.cn。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和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学校的招生单位代码为10638。

    学校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招收研究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标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请见我校发布的复试阶段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我校结合各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部分专业对跨专业报考考生有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跨专业考生认定详见招生学院发布信息。

    我校部分专业在复试时对跨专业考生、复试时暂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考生有加试要求,详见学院发布信息或咨询报考学院。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我校03510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我校125200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045101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工作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自审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准考证开放打印之前进行资格初审,复试阶段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以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还须向我校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 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不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络确认的,将会失去2024年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机会。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5. 接收推荐免试生

    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按规定流程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等手续,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报名考试工作详情参见考生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初试考试科目等信息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一般安排在2024年3月底、4月初,详细信息另行发布。复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等相关信息详见复试阶段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

    四、招生录取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纳入我校招生计划,在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纳入我校招生计划,在规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其中非全日制美术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申请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提供已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接收全国各地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推免生专业可在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查询。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报名、缴费、复试、录取等手续,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详情参见2024年推免工作专题。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于2024年3月份由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总数”、“拟招推免”信息均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拟招推免”信息表示相关专业可接收推免生人数上限。我校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数以另行公示为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统考生复试阶段用于招收统考生。

    我校所有专业均可接受考生报考士兵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包含于发布计划中,学校将在复试工作开展前结合专项计划考生报名考试情况,按复试工作相关规定进行安排。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专业目录中045119特殊教育专业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该专业研究生在我校报到入学,取得研究生学籍,第一学期在我校学习学位基础课和部分专业必修课;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在乐山师范学院学习部分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并进行文献研究、专题调研、学位论文开题及教育见习;第四学期在乐山等地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实习实践活动;第三至第五学期在联合培养的两校完成学位论文写作;第六学期在我校进行论文送审、答辩、毕业授位等工作。毕业证和学位证由我校统一发放。

    我校专业目录中095131农艺与种业、095133畜牧专业招收的部分硕士研究生与宜宾学院、西昌学院联合培养。该专业研究生在我校报到入学,取得研究生学籍,第一学年在我校学习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第二学年由导师根据情况决定到在联合培养学校或在我校进行课题研究,双方共同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第六学期在我校进行论文送审、答辩、毕业授位等工作。毕业证和学位证由我校统一发放。

    我校专业目录中0854电子信息、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招收的部分硕士研究生与宜宾学院、西昌学院联合培养。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在我校报到入学,取得研究生学籍,在我校学习公共课程,专业课程由我校和宜宾学院、西昌学院共同负责,双方共同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最后一学期在我校进行论文送审、答辩、毕业授位等工作,毕业证和学位证由我校统一发放。

    被录取的新生,若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入学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一般为一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纳入我校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均可以向我校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学费及奖助

    1.所有纳入我校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要缴纳学费。学校按上级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此处提供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以作参考:

    学生类别

    学位类别

    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

    基本学制

    收费项目

    收费合计

    学费

    住宿费

    全日制研究生

    学术学位

    法学

    3年

    7,200

    1,200

    8,400

    教育学

    3年

    7,200

    1,200

    8,400

    文学

    3年

    7,200

    1,200

    8,400

    历史学

    3年

    7,200

    1,200

    8,400

    管理学

    3年

    7,200

    1,200

    8,400

    理学

    3年

    8,000

    1,200

    9,200

    农学

    3年

    8,000

    1,200

    9,200

    工学

    3年

    8,000

    1,200

    9,200

    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

    3年

    9,000

    1,200

    10,200

    教育硕士

    3年

    8,000

    1,200

    9,200

    体育硕士

    3年

    9,000

    1,200

    10,200

    新闻与传播硕士

    3年

    9,000

    1,200

    10,200

    电子信息硕士

    3年

    15,000

    1,200

    16,200

    农业硕士

    3年

    7,500

    1,200

    8,700

    艺术硕士(音乐)

    3年

    18,000

    1,200

    19,200

    艺术硕士(美术)

    3年

    15,000

    1,200

    16,200

    会计硕士

    3年

    16,000

    1,200

    17,200

    翻译硕士

    3年

    13,000

    1,200

    14,20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3年

    10,000

    1,200

    11,200

    应用心理硕士

    3年

    12,000

    1,200

    13,200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3年

    10,000

    1,200

    11,200

    非全日制研究生

    专业学位

    教育硕士

    3年

    8,000


    8,000

    农业硕士

    3年

    7,500


    7,500

    公共管理硕士

    3年

    13,000


    13,000

    法律硕士

    3年

    9,000


    9,000

    艺术硕士(美术)

    4年

    13,000


    13,000

    新闻与传播硕士

    3年

    9,000


    9,000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3年

    10,000


    10,000

    注:学费收费依据: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住宿费收费依据:川教〔2007〕190号文件。具体标准:①4人间带卫生间1200元/生.年;②4人间不带卫生间、6人间带卫生间1000元/生.年;③7人间带卫生间、6人间不带卫生间900元/生.年;④8人间及以上800元/生.年,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寝室,按实际入住寝室标准结算住宿费。

    2.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多元资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详见《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西华师大校〔2022〕114号)。

    六、其他事宜

    1.我校复试考试科目及各专业联系人后续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发布。

    2.请随时留意我校在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更新信息。

    3.研究生招生政策咨询电话为0817-2568034,报考专业咨询参见各学院、专业招生联系方式。

    4.我校研究生住宿一般安排在华凤校区研究生公寓。

    七、其它未尽事宜参见国家教育部制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新提任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12月4日下午,学校召开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超出席会议。2022年12月以来新提拔的134名科、处级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周芳主持。

    张超指出,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是送紧箍咒,让大家严格要求自己;是涂清凉油,让大家冷静清醒;是递拐杖,让大家在滑的地方不摔跟斗;是搭梯子,让大家不断进步;是打预防针,让大家不生毛病。本次谈话会目的是希望新提任干部牢记使命职责,严以律己、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廉洁从政,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信任。各位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自己,成长得益于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帮助,成绩得益于组织提供平台,优秀得益于修炼。要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汲取理论营养、补足精神之钙,在实践锻炼中把理想信念信一辈子、守一辈子。

    张超要求,要一体推进“三不腐”,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崇廉尚洁的良好风气、氛围营造,讲好廉洁故事,传承好廉洁基因,强化制度建设,做好反腐败的制度预防和治理工作,把“三不腐”融入到具体工作中一体推进。要守纪律、讲规矩,经常对照检视,要把好“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要公私分明,严格划清公与私的界限,用公心维护班子团结。要担当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凡事要亲力亲为,求真务实干事创业,要时刻做到谦虚谨慎。要力戒“好人主义”行为,要讲党性、讲原则、讲斗争,秉公办事、铁面无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会上,参会干部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折翅的头雁》,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文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邓春琴,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庆子,实验与设备管理处综合管理科科长刘佳3人作为新提拔干部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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